为了吸引国际人才来华工作和改善外国专家生活待遇,中国国务院的外国专家局和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,决定大幅度提高在华外国专家的工资,其中文教专家最低工资额从1200元提高到2200元人民币,增幅为85%。此次调整外国专家工资,还提高了他们月工资调整线,即聘用单位可根据外国专家的业务水平、工作任务和业绩等,确定从3300元到6000元不同级档的工资额。
通知还规定,此次调整的对象是在高校、新闻、出版、广播、文化、艺术、卫生、体育等部门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工作人员;公立及社会力量、中外合作举办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参照执行。
外国文教专家的报酬分为直接报酬和间接报酬。直接报酬为人民币工资,其中七成可兑换外汇;间接报酬为聘用机构提供的住房、医疗和上下班交通费。
据外国专家局有关人士解释,对外国文教专家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,是一项强制性规定,除非经国外组织和机构派遣的志愿性人员,或外国专家本人书面声明,可低于此标准。
据悉,此前于1994年调整的外国专家月工资额是从最低的1200元到最高指导线的4800元。